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NM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5

2023年3月,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NMP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NMP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新疆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分期建设20万t/aNMP项目,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包括10万t/aNMP(N-甲基吡咯烷酮)、10万t/aGBL(γ-丁内酯)及4万t/a甲胺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建设10万t/aNMP、10万t/aGBL及4万t/a甲胺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94866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党燕青

联系电话:18095905201

电子邮箱:543696695@qq.com

邮寄地址:新疆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经二路100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下载链接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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